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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
2025-04-22 13 收藏 返回列表

西安购买/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(2025年4月)

一、适用范围‌

购买自住住房‌:

商品房(预售/现房)、单位公房、拆迁安置房、二手房、法院拍卖住房等。

异地(西安市外)购买再交易住房(含法院拍卖住房)。

建造/翻建自住住房‌:

在城镇或农村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,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村民委员会证明。

二、提取对象‌

购房人(产权人)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均可申请提取。

异地购房的,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提取。

三、提取额度‌

购房提取‌:

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或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(有贷款情况下)。

账户需保留至少3个月缴存额。

建造/翻建提取‌:

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/翻建费用(以建材费用票据为准)。

四、时间限制‌

购房提取‌:

自购房合同签订(备案)或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申请,超期无效。

建造/翻建提取‌:

城镇住房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起5年内,农村住房自村委会证明签发起5年内,每年可提取一次。

五、所需材料‌

购房材料‌:

商品房需提供备案合同或产权证;单位公房需房改部门批复文件或产权证明。

法院拍卖住房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、产权证明。

建造/翻建材料‌:

土地使用证(或村委会证明)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材费用发票等。

身份证明‌:

提取人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(配偶/子女/父母提取时)。

六、注意事项‌

账户留存‌:提取后账户余额不得低于3个月缴存额。

禁止提取情形‌:

公积金账户被冻结;

存在违规提取不良记录;

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。

办理渠道‌: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、支付宝市民中心线上提交,或前往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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